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haiany1106:好评
第二次入住,去区妇幼很方便
林先生:好评
酒店门前有个小型停车场,能免费停。街对面是区妇保院。房间小,住的是八楼豪华单间,窗外还是有点吵。其他还行。
会员8405:好评
老牌三星酒店,附近有超市、公园,小吃店很多,购物、吃饭倒是很方便,散步也可以;酒店房间床上用品海可以,但是其他设施很旧,主要是离区妇幼很近,带小孩来看病很方便。